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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友视点丨新公司法,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一)

时间:2024-06-17  作者:益友天元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股东出资责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将有重大变化。新公司法还强化了董事会的职权,董监高履职过程中有过失将面临很多新的风险。笔者将新公司法修改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以问答的形式呈现给大家。


1


谁可以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新公司法实施之前,只有董事长和经理可以做法定代表人,小公司,没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也可以做法定代表人。

新公司法实施后,能做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变多了。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指的是所有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不是唯一的,董事会里的所有董事都可以,可以是担任经理的董事,也可以是担任财务总监的董事,也可以是担任人事总监的董事,他们都有资格做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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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辞去法定代表人? 


很多人受人所托做了法定代表人,想辞去的时候发现不容易。特别是公司经营出现风险的时候,法定代表人成了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手。没人接手,公司登记部门就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本来只是临时做个法定代表人,结果被深度套牢。

新公司法施行后,辞去法定代表人就容易多了。根据公司法第十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并且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原法定代表人只需要书面通知公司辞去董事或者经理职务就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该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对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可以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且他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可以说,法定代表人有很大的权利。那么,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如果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的,公司可以追偿。民法典第六十二条也有类似的规定。一般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管,如果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将会直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些还不是最严重的,法定代表人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比如偷税漏税,或者公司行贿受贿,这些法定代表人一般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公司成为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出行和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所以,做法定代表人须谨慎,帮忙做法定代表人的事就不要做了。


4


高管已经离开公司,仍然占着法定代表人职位,公司怎么办?


有这么一种情况,公司的职业经理人或者小股东原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作过程中与大股东产生了矛盾。离开公司后,因为各种纠纷未解决,仍然占着法定代表人的职位,拒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公司经营受到很大影响。

新公司法施行后,这个问题不再是难事。公司法第十条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这里的“辞任”,可以是董事主动离职,也可以是公司主动解除。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就生效,并不需要任何理由。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不再有障碍,因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不再需要原法定代表人的配合,只要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人选就可以了。


5


“执行董事”这个名词即将成为历史,大家别叫错了


大家对执行董事这个名词想必是非常熟悉的,大部分小公司是不设董事会的,设置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而新公司法施行后,“执行董事”这个词即将成为历史。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以后再有小公司不设董事会的,再也没有执行董事了,而应该叫董事。以后即使再有“执行董事”这个词出现,也被新公司法赋予了新的含义。


6


公司是否可以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大家都知道,以前每个公司都有监事会或者监事,大公司有监事会,小公司可能只有一个监事,一般都不认为监事是一个重要的岗位。监事也像是聋子的耳朵,只是摆设,发挥不了什么大的作用。新公司法施行后,一个监事也可以不设了。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以后大家会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公司没有监事会也没有监事。


7


新公司法施行后,有限责任公司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施行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是实行认缴制?准确的说是限期认缴制。在以前的认缴制下,公司资本缴纳的期限和金额不受任何限制,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虚高,出资期限过长,注册资本虚化,危害交易安全。虽然,认缴制下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激发了创业热情,但是消极影响太大。为了维护资本充实和交易安全,新公司法要求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限期认缴制和实缴制相比是有很大区别的,实缴制下,注册公司之前就必须准备好注册资本,而新公司法下有5年的时间,创业者可以在5年内任意选择缴纳出资的期限,并且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也不需要进行验资流程。只是在公司注册时,创业者要考虑5年内实缴的可能性和项目实际需要,理性确定注册资本金额。


8


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公司,需要什么时候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公司成立后5年内缴足。第二百六十六条也规定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个过渡期要多久?过渡期满后再给多长时间?

国务院具体办法已经公布了,全名叫《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个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过渡期是3年,从2024年7月1日起算,过渡期后最多再给5年时间。公司法施行前注册的公司,最多还有八年时间。


9


非货币也可以用于股东出资,新公司法第一次明确股权和债权也可以出资。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注册资本不就是钱吗,实缴出资就是把钱打进公司账户。不完全是这样,股东除了用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也是可以出资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作价出资。其中股权和债权出资首次在新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作为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


10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果未按章程出资,其他股东有没有责任?


几个人共同设立一家公司,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如果有股东没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其他股东也是有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章程规定出资,或非货币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实可能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实缴的股东出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在其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该股东认缴了100万,仅实际出资20万,其他股东要在80万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合伙开公司时,如果有股东不按章程出资,其他股东不能放任他的这种行为,否则可能要替他承担责任。


11


股东不按期出资,董事要承担责任。


股东如果不按期出资,作为公司管理层的董事们是有很大责任的。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催缴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机关,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更为了解,具有商业判断能力,应该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所以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会的出资催缴义务。如果没催缴,还可能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不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只是挂名担任董事的朋友要谨慎,你可能要担责的,除了这个,还有很多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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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首次规定了股东失权制度。不按章程规定出资,股东将可能失去股权。


个别股东不按期出资,经多次催缴也不缴纳,遇到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一种方案是,按照公司设立前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起诉未按期出资股东,要求按约定金额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走到这种局面,股东们之间的合作也无法进行了。拒不出资,也说明这个股东不是好的合作伙伴。有没有更好的方案?新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更好的解决方式。根据五十二条规定,经书面催缴后,在宽限期内仍未缴纳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举个例子,比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其中一个股东认缴了100万,占股20%,两年内出资。两年后,该股东只实缴了50万,经催缴后未缴纳,公司发出失权通知后,该股东将失去未实缴的50万注册资本的权利,该股东将仅持有公司股权的10%。如果失权股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失权通知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13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公司有债务不能清偿,公司或者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公司欠了很多债,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没到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股东出资还没到位。能不能想办法让股东提前出资?新公司法帮我们提供了解决方案,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举个例子,一个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约定了5年实缴,刚干一年,就欠了一屁股债没有能力偿还。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股东不能以还没到出资期限进行抗辩了。